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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合并办公所用车辆如何计征车船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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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05 10:45:2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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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合并办公,所用车辆,能划分者分别征免车船使用税,不能划分者,应一律照章征收车船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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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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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行条例中“载重量不超过1吨的渔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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