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正保会计网校
>
税务网校
>
纳税辅导
>
其他
> 正文
土地出让金可否作为房产税的计说依据纳税
来源:
编辑:
2004/01/26 13:37:40 字体:
大
小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土地出让金应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
上一篇:
房产税计税标准如何确定
下一篇:
关税的纳税法规——关税的完税价格
0
0
分享到:
推荐阅读
相关资讯
·
每周热点纳税咨询问题汇总(10.14-10.20)
·
股改调增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交房产税时要计入房产原值吗
·
专家预测房地产税:抑制房价作用有限 或选择性征收
·
政协委员:征房地产税需调整土地使用年限
·
搜狐焦点董志勇:房产税是个怪胎
·
南京企业自曝建办公楼至少交95种税费盖192个章
·
周天勇:房地产税开征的四个要点
·
周天勇:财税体制改革要公开、透明、惠民
·
郎咸平:谨慎开征房产税人们需要炒楼保值
·
房产税试点准备十多年难推广 房多的人有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