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和适用税率
二、纳税人
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三、适用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分级幅度税额。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大城市0.5元-10元;
中等城市0.4元-8元;
小城市0.3元-6元;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元-4元。
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三、适用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分级幅度税额。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大城市0.5元-10元;
中等城市0.4元-8元;
小城市0.3元-6元;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元-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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