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和适用税率

来源: 编辑: 2004/03/15 14:59:12 字体:
    二、纳税人

    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三、适用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分级幅度税额。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大城市0.5元-10元;

    中等城市0.4元-8元;

    小城市0.3元-6元;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元-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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