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使用的土地应否征收土地使用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9/08 11:28:38 字体:
    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使用的土地,应征收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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