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用的土地,如何确定纳税时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10/16 13:55:1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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