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个人集资建房是否缴纳契税
由职工个人全额集资、所在单位委托建筑部门承建房屋,房屋产权归个人所有,是否缴纳契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四)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显然,职工个人全额集资建房,符合上述第四款,应该缴纳契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四)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显然,职工个人全额集资建房,符合上述第四款,应该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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