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以减征或免征契税

来源: 编辑: 2004/02/05 15:46:4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

    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㈡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㈢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㈣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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