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再购房可否全额退契税?

来源: 编辑: 2006/05/26 15:58:41 字体:

  问:北京市的拆迁户再购房缴纳了契税,是否可以全额退契税?

  答:根据《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第七条,凡1999年7月13日之后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被拆迁人在政府发布拆迁公示或拆迁许可证后,重新签订购买土地、房屋权属合同的,其购买价格没有超过货币补偿额的部分,免征契税,超过部分,按规定纳税。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