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的纳税期限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4/07 14:31:38 字体:
  按照《条例》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车辆购置税税款应当一次缴清。

  按照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缴纳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应当持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向公安机构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没有完税证明的,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得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有权责令其补缴。纳税人拒绝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关暂扣纳税人的车辆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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