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的免税范围有哪些
下列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1)部队军事设施用地;
(2)铁路线路;
(3)飞机场跑道和停机坪用地;
(4)学校;
(5)幼儿园、敬老院;
(6)医院;
(7)殡仪馆、火葬场用地;
(8)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田水利设施;
(9)农村革命烈士家属、革命残废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户新建住宅纳税确有困难的。
(1)部队军事设施用地;
(2)铁路线路;
(3)飞机场跑道和停机坪用地;
(4)学校;
(5)幼儿园、敬老院;
(6)医院;
(7)殡仪馆、火葬场用地;
(8)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田水利设施;
(9)农村革命烈士家属、革命残废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户新建住宅纳税确有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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