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企业建旅游、服务等设施应征收耕地占用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8/28 10:18:28 字体:
    根据耕地占用税现行政策规定,对“三资”企业兴建旅游、服务等设施,包括旅行社、旅游服务公司、旅游车、船公司、饭店(宾馆、酒店、旅店)、度假村、游乐场、球场、俱乐部、游泳池、浴池、餐馆、歌舞厅、理发美容店、照相馆等以及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占用耕地,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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