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核定企业的应纳税额

来源: 编辑: 2004/09/16 10:40:48 字体:
    问:我公司系小规模纳税人,什么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核定我公司的应纳税额?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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