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
问:现在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
答:2003年,为了扶持个体经济的发展,鼓励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及其他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税务部门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做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具体内容如下:(1)提高增值税的起征点:将销售货物的起征点幅度由原来月销售额600-2000元提高到2000-5000元;将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幅度由原来月销售额200-800元提高到1500-3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幅度由原来每次(日)销售额50-80元提高到每次(日)150-200元。
(2)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将按期纳税的起征点幅度由原来月营业额200-800元提高到1000-5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由原来的每次(日)营业额50元提高到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3)省一级税务机关可在上述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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