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是否缴纳营业税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2年8月出售给蓝天集团公司商品房6套价值180万元,后因蓝天公司超出合同约定时间6个月付清房款,给付房地产公司6000元的违约金,请问该笔违约金是否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所以,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该笔违约金要缴营业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所以,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该笔违约金要缴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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