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如何界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6/05 16:12:15 字体:
  问: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如何界定?两者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答: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都是国家批准设立的、由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区内享有国家赋予的许多优惠政策。如区内企业自用机器设备均免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免受许可证配额的限制,区内企业自用原材料也实行免税;区内设有便利案例的海关监督;区内与境外间的贸易货物往来不受贸易壁垒的限制等等。

  出口加工区入境货物的减免税政策基本上是参照保税区的现有政策制定的,但是在以下两方面有所区别:

  1、功能定位不同。我国保税区的规划设计,是以发展外向型工业(尤其是高科技工业)为战略目标,以知识、技术、资金密集项目为战略重点,同时也强调第三产业、新兴产业在区内的重要地位。按照这样的规划设计,我国保税区基本体现以下综合性功能:一是国际贸易,即区内允许设立经营国际贸易的企业,从事现货、期货和转口贸易;二是仓储业务,即区内的保税仓储为进出该区的货物提供现代化的仓库、场地、堆场等;三是加工业务,即对进入区内的货物进行升级、包装、挑选等加工业务。

  比较而言,出口加工区的功能单一,仅限于产品外销的加工贸易,除案例保卫人员和企业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在区内居住。不得建立营业性的生活消费设施,不得经营商业零售、一般贸易、转口贸易及其它与加工区无关的业务。

  区内的仓储企业和经海关核准的运输企业只能为加工区内的企业生产和货物进出口提供服务。

  2、出口加工区享受更优惠的特殊政策。出口加工区是国家在总结国外自由贸易区和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保税区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大胆改革出口加工管理体制,推出的开放层次最高、开放度最大的对外开放区。它享有国家给予的比目前保税区还要优惠的特殊优惠政策,实行“境外关内”的管理体制。国内原材料、物料等进入加工区视同出口,出口企业可按规定向税务部门办理出口退(免)税手续;对区内加工企业自用生产管理设备,以及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和耗材完全保税;区内加工企业加工产品和应税劳务不收增值税、消费税;海关在实行24小时监管的同时,简化现行手续,为守法加工出口企业提供更宽松的经营环境,提供更快捷的直达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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