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为军队生产的军工产品在增值税上有无税收优惠政策
问:一般工业企业为军队生产的军工产品(核武器零部件)在增值税上有无优惠?
答:除军工、军队系统企业以外的一般工业企业生产的军品,只对枪、炮、雷、弹、军用舰艇、飞机、坦克、雷达、电台、舰艇用柴油机、各种炮用瞄准具和瞄准镜,一律在总装企业就总装成品免征增值税。
你企业所生产的核武器零部件不在优惠之列。
答:除军工、军队系统企业以外的一般工业企业生产的军品,只对枪、炮、雷、弹、军用舰艇、飞机、坦克、雷达、电台、舰艇用柴油机、各种炮用瞄准具和瞄准镜,一律在总装企业就总装成品免征增值税。
你企业所生产的核武器零部件不在优惠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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