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6/16 14:30:04 字体:
    问: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社会保险费按月征缴。缴费人应当于每月三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即时审核,因特殊情况不能即时审核的,应当于收到申报材料二日内审核完毕。

  缴费单位必须于每月10日前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和缴费手续,并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开具社会保险费征收凭证。申报期限最后1天,如遇公休节假日可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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