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有怎样的规定
问:税法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有怎样的规定?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的规定:除另有规定者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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