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可否因“五一”长假顺延
按国务院的通知,5月1日-7日放假七天,但作为财务主管我现在很担心我公司的报税问题。因为按税法的规定,10日以前就要到税务机关报税,请问:对于这种情况,税务机关会宽限我们几天吗?也好让我们财务人员也休息几天啊。谢谢!
答:你提的这个问题很好,我最近也接到了其他几个会员单位类似的咨询,现一并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关于“在规定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的规定,2004年5月份按规定从5月1日至5月7日放假7天,故从原申报期终了日5月10日起顺延征期7天,五月份申报期顺延至5月17日。所以贵公司在5月17日前申报相关的税款即可,同时,也祝贵公司员工五一节快乐。
答:你提的这个问题很好,我最近也接到了其他几个会员单位类似的咨询,现一并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关于“在规定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的规定,2004年5月份按规定从5月1日至5月7日放假7天,故从原申报期终了日5月10日起顺延征期7天,五月份申报期顺延至5月17日。所以贵公司在5月17日前申报相关的税款即可,同时,也祝贵公司员工五一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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