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收到退还税款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4/05/08 09:29:29 字体:
    我公司属于外商投资企业,03年采购了一批先进国产设备投资,可获全额退还增值税。但不知公司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款后是直接冲减购入设备的原价,还是作补贴收入?请介绍有关账务处理方法。谢谢!

    答:根据《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和接受捐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0]5号),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款,应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企业采购的国产设备尚未交付使用,则应冲减设备的成本,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在建工程”。

    2.如果企业采购的国产设备已交付使用,则应相应调整设备的账面原价和已提折旧,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同时冲减多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贷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另外,企业采购的国产设备已交付使用,但税务机关跨年度退还增值税款的,企业应相应调整设备的账面原价和已提的折旧,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同时冲减多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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