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是否调增所得税
问:国家财政部规定债务重组时,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大于清偿债务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请问这是否应做为债务重组收益调增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年第6号文件规定,债务重组所得,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债务重组损失,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年第6号文件规定,债务重组所得,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债务重组损失,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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