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方加价出售时,是按扣除增值税后的差价作为计税依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6/03 14:43:47 字体:
  问:受托方加价出售时,商品差价作为经营报酬,那么在计算营业税时,是以差价直接作为计税依据,还是按扣除增值税后的差价作为计税依据?

  答:计算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如差价是不含增值税的可直接计算营业税;如差价含增值税,应将其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后才能计算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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