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货清单与票面名称不符可否抵扣
某公司购进一批货物,由于对方失误,销货清单与票面名称不符,请问这批货物的进项税额可否进行抵扣?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汇总填开专用发票,必须附有销售方开具并加盖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销货清单应填写购销双方的单位名称、商品或劳务名称。因此,销货清单上的商品名称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名称必须相符,否则不允许抵扣。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汇总填开专用发票,必须附有销售方开具并加盖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销货清单应填写购销双方的单位名称、商品或劳务名称。因此,销货清单上的商品名称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名称必须相符,否则不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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