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临时销售怎样纳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7/24 08:24:31 字体:
  问:异地临时销售怎样纳税?

  答: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去异地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在外地销售的收入应回原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持有外销出证明和税务登记证副本而在外地取得的销售收入,应向销售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否则应回原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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