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多缴住房公积金部分是否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问:个人多缴住房公积金部分是否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例如:我在单位每月缴500元住房公积金,如果我自愿缴800元住房公积金,那么多缴的300元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税。”
答: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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