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售房维修基金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进行处理
问:企业的售房维修基金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进行处理?
答: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会[2001]5号)明确:企业按规定应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科目。应由个人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借记“应付工资”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科目。实际上交时,借记“其他应交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住房公积金由住房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明确: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应当在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基金由售房单位代为收取,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答: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会[2001]5号)明确:企业按规定应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科目。应由个人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借记“应付工资”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科目。实际上交时,借记“其他应交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住房公积金由住房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明确: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应当在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基金由售房单位代为收取,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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