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取得修理收入要缴增值税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6/09 14:47:16 字体:
  问:我是一个残疾男青年,为了生存,我学习了一手修理摩托车的技术。不久前,我在自家门口开了一间摩托车修理门市部。生意比较红火,每月的修理收入都能达到上千元,前几天,我镇税务所的两位同志来到了我的修理部,向我下达了每月缴纳100元增值税的《税款核定通知书》,要我每月在10日前向税务所缴纳。我问残疾人也要缴税吗?他们说:是的。请问:残疾人经营到底要不要缴税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应当征收增值税。因此,修理修配劳务应属于增值税的应税劳务。但是,国家为了鼓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充分体现对残疾人的照顾,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1994年3月29日联合颁布了《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94]004号),该《通知》第三条规定:“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的,免征增值税。”因此,你个人向广大客户提供的摩托车修理修配业务,不应该征收增值税。希望你尽快与当地税务所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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