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客送礼支出还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7/18 08:50:09 字体:
  问:由于我们行业的特点自然存在请客送礼的问题。我们都是处理为业务招待费,超标后的就不计入成本费用,在税后列支。可税务局查帐时说送礼都是给私人的,所以不管你扣没扣除,都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税务局的说法正确吗?

  答:税务局的说法是不对的。对这一部分支出,就不允许税前扣除。因为该行为是不合法的,就不存在交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国家税法不承认非法收入的纳税问题。它属于应该没收的内容。不属于税法的调整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也不得扣除:

  (一)贿赂等非法支出;

  (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

  (三)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

  (四)税收法规有具体扣除范围和标准(比例或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标准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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