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员工午餐费要缴纳个税吗
问:请问老师,外资企业员工的午餐费发票 财务做帐时借记“管理费用—福利费”,企业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 这一部分是否需要纳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054号)文件的规定:“对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在初次取得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免税。”
所以外资企业根据餐费发票实报实销的餐费补贴如果是支付给外籍个人的,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1994]第142号)文件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所以对于中国雇员取得的餐费补贴应该计入工资薪金所得中,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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