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认证期的发票如何来处理
问: 您好!我司3月10日给某一客户开具增值税票,但其没有及时去认证,现已经超过了认证的时限。客户要求我方给其重开具发票。现在想确认一下超过认证期的发票能否开具销项负数发票?若不能,有何适当的方法能在我方不重复交纳税金的情况下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答:上述情况,你公司客户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认证抵扣,是由其主观原因造成的。对于这种情况,虽未见到国家的统一规定,但各地税务机关在执行中对此的意见均是不允许企业重新取得新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因此,你公司不应作开具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重新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问:若我司不重新开具发票还有否其它合适的方法处理此问题?谢谢!
答:对于超过认证期未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在国家没有新规定出台之前,这种情况没有补救措施。企业在以后的业务中,要注意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认证抵扣,以避免超过认证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而造成损失。
问:若这个延误是因为别的原因,如快递出现的问题或者是开票信息有误没及时发现等,又该如何处理?谢谢!
答:如确有特殊原因,企业可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提出抵扣申请,按税务机关批复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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