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的账务核算以及税务处理
问: 我公司购买了一块地皮,价值50万元,后在这块地皮上兴建了厂房/仓库/办公室/宿舍,请问取得这块地皮的土地使用权费用如何核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如何进行税前扣除?多谢!
答:《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应按你公司实际支付的价款记入“无形资产”科目;在该土地上兴建厂房、仓库、办公室、宿舍时,再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转入相应在建工程(可按各在建工程分别占用的土地面积进行合理分配)。
在税前扣除方面,根据税法规定,无形资产应按规定进行摊销,并按摊销额在税前扣除;待各项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后,固定资产应按规定计提折旧,按折旧额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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