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问: 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
1、职工教育经费是按当月工资总额的1.5%提,还是按管理人员工资总额的1.5%提?
2、公司年末发给职工个人的医疗补贴费、洗澡费,和给职工报销的孩子入托费是否能从应付福利费中扣除?如果可以需要出具什么合法票据,发给职工个人的医疗补贴费和洗澡费自制表格可以吗?
3、公司培训职工外请老师支付的培训费能否从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中扣除,还是计入工资薪金?
4、计提的应付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是不是在年末未使用完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急!谢谢!
答:1、职工教育经费按当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
2、企业为职工报销的医疗补助费和托儿费,应凭相应医疗和托儿发票按“应付福利费”的标准在税前扣除;如果企业是以现金形式向职工发放医疗补贴费、洗澡费和托儿费,可以自制表格,按“工资、薪金支出”的标准在税前扣除。
3、公司外请老师对职工进行培训,可以从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4、企业按规定比例计提应付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年末未使用完的不做纳税调增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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