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发票的旧设备应如何处理比较好
问: 你好,我公司是一家外资企业,当时是收购别人的公司从而后续经营的,请问,我有很多的旧设备都没有发票,我应如何处理,其中只有一条生产线是现在使用的,别外的都是没有使用的,那使用如何处理,不用的是否就不用处理呢?
答: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您单位收购公司时,应依法取得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您单位如果没有取得发票而入账,是违反该办法的。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购进货物(这里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只有发票是合法的入账凭据。您单位没有发票,入账和折旧扣除都将有涉税风险。
《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管理规定》“第八条 纳税人按规定提取的折旧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2.下列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2)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对于不使用的设备无需提取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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