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灭火器是否抵扣进项税
问:您好!房屋已经建成并交付使用之后,我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继续购买一批灭火器,请问,可否抵扣该部分税款?谢谢!
答: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一)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二)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灭火器的价格不足2000元,所以不是固定资产,可以作为进项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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