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房产收入有关问题
问:我有一地出租,租金每月收入3万,请问我要交多少税,如何计算,每月收入1万呢?我是外商呢?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答:对于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取得租金收入的,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税目为“服务业-租赁业”,税率为5%,计税依据为租金收入)、城建税(位于城市的税率为7%,位于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其他的税率为1%,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计征依据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税目为财产租赁所得,税率为20%,由于每月租金收入超过4000元,允许在税前扣除租金收入20%比例的费用);租赁双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应按“财产租赁合同”贴花,计税依据为租赁合同金额,税率为千分之一。一般来讲,个人到主管地税机关开具相应租赁业发票时,税务机关会按当地核定的税率来扣缴税款。
如果上述个人为外籍个人,取得上述租金收入,也应按上述方法计算缴纳各项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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