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清理收入的增值税问题

来源: 编辑: 2007/08/31 14:58:41 字体:

  :老师您好,我公司(一般纳税人)现有部分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和房屋建筑物)拆除对外出售残值,请问是不是所有的残料对外出售收入都应该交纳增值税?将房屋拆除对外出售的旧物料也需要交纳增值税吗?请给出文件依据!谢谢!

  :您好!应该区分旧货或废旧物资。

  首先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第一条,境内销售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所以您单位的拆除旧料属于货物,所以应该就收入征收增值税。

  假如拆除的固定资产中有部分动产类设备,则根据财税[2002]29号,要依法确定是否征收增值税。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