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清凉饮料费可税前扣除吗
问:老师,我公司规定每年5-9月份每月每人开支50元的防署清凉饮料费,我公司想发现金给员工自己购买,请问可以凭员工的签领单为附件作分录:借: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 贷:现金 吗?
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要并入个人所得计个税吗?(我公司位于广西省东兴市。)
答:对于直接发现金的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
防暑降温费的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等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673号)规定,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等支出,税法规定允许扣除。
防暑降温用品属于劳动保护支出的范围,所谓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清凉饮料问题的复函》(劳总护字〔1980〕65号)规定,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的福利待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防暑降温用品等的税前扣除是以企业发放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实物为前提的,对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劳动保护费用,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有关劳动保护支出的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
各地税务机关对于现金发放的均在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提供一个地方文件给您参考: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操作办法》(修订稿)的通知》(冀地税发[2006]26号)第二十四条规定:以现金形式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对于以现金发放的应当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个人所得税。
问:买入的防暑凉茶冲剂有药店发票,是记“福利费”还是“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 ?
答:应当计入管理费用。
问: 为什么是计入管理费用,而不是福利费,理由呢?
答:企业如果愿意计入福利费也是可以的,但因为税法是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所以,纳税人多数会选择计入管理费用直接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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