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办食堂购菜无凭证可否入福利费
问:公司自办食堂,采购的菜多向菜场农民购入,没有凭证,可否列支入公司福利费用?
若已列支,那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就调整出?
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票变更品名和金额。由于您司没有取得发票,是不能入账。
如果列支,由于不影响损益,不需要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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