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火费、降温费是否免征个税
问:单位给每位职工发放200元烤火费、降温费是否免征个税?
答:您好!
总局发布的《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针对个人任职取得的所得,是否征税进行了规定:对于补贴,津贴等一些具体收入项目应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问题,按下述情况掌握执行: (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从上述可以看出,单位给每位职工发放的各种补贴,均属于依法征收个税的范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3号)进一步明确,工资、薪金所得应根据国家税法统一规定,严格按照“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的政策口径掌握执行。除国家统一规定减免税项目外,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内的全部收入,应一律照章征税。
所以我认为您单位发放到个人手里的防暑降温费用要并入工资依法纳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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