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交纳具体问题咨询
1、企业为员工发放的工作服,生产线的是劳动服,管理人员是西装,是否算个人收入?
答复:需要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5]183号 )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根据国家税法统一规定,严格按照“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的政策口径掌握执行。除国家统一规定减免税项目外,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内的全部收入,应一律照章征税。工作服并不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减免税项目,所以需要征税。
2、企业核定每月给员工报销100交通费,市内交通费补贴,凭发票再限额内报销,是否算收入?
答复:如果是每月员工均报销100,并不是实报实销,那么按 财税[2005]183号的规定,不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减免税项目也是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3、防暑防寒收入是否算收入?
答复:同第一问的解析,按 财税[2005]183号的规定,不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减免税项目也是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4、给部分管理人员报销通讯费,有限额,不突破限额按实用电信部门发票报帐;
答复:这是实际发生的,是可以实报实销,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5、出差人员有伙食及交通补贴,个别长住外地人员按定额包干补贴,是否算;
答复:财税[2005]183号的规定中“国家统一规定减免税项目”,包括了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上述补贴属于免税范围,不应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具体金额各地口径不一致,需要您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来确定。
6、全公司人员每天中午由公司提供一餐价值5元的免费工作餐,员工凭工作卡免费吃,是否算;
答复:同第一问的解析,按 财税[2005]183号的规定,不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减免税项目,也是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7、高管人员限额,凭实际发生票据,报销私人车辆费用,算收入不?
答复:同第一问的解析,按 财税[2005]183号的规定,也是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私车公用报销的费用,各地执行口径也不一致,像北京是可以报销如汽油费、过路费等费用,具体需要您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来确定。
8、企业送骨干管理人员,外部针对性培训,或组织到对口企业考察学习,算不算?
答复:这笔费用是企业为实际生产经营而发生的费用,并不需要计人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9、出国考察费用,公派的有外事办批文,但发票是旅行社的;出国的费用,列在差旅费中是否要调整企业所得税,个税要交吗?
答复:由于发票是旅行社的,实质上组织员工免费出国旅游,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的规定: 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这笔费用在企业所得税中计入工资,并进行纳税调整,而不通过差旅费直接列支。
10、市内交通费补贴,凭发票再限额内报销,是否个税
答复:这是实际发生的,实报实销的情况,是不用计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