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咨询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08/04/30 09:05:14 字体:

  问:我司是服务业公司,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职工福利费可以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但是,我司2007年度没有计提此项职工福利费,亦没有发生实际开支,在办理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补提计算扣除。如不能补提扣除,税法有什么文件对此作过解释。谢谢!

  答:您好!

  根据国税发〔2006〕56号文规定,在附表十一的填写说明的6,可以看出,福利费必须支付才能扣除的。

  您单位即使计(补)提,但是没有付出,也不得税前扣除的。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