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调整:杠杆有力还需“支点”灵活

来源: 编辑: 2006/03/27 00:00:00 字体:

  有人说,今年的这个春天,属于“小”汽车,更属于“小”汽车的消费者。国家六部委发出的解除“限小”的“大限”刚要到,新的“利好”又来了:4月1日起,排量在1.0升至1.5升的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下降两个百分点。与之相反,排量在2.0升以上的,将被课以最低9%最高20%的消费税。

  这是我国开征消费税12年以来,首次对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大规模的制度性调整。如此新政,有保有压,导向鲜明。它让人清晰地感到,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社会公平等,正在通过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得到推进。

  令人欣喜的是,一些人们热议已久的话题也在这次调整中“破题”

  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等高档消费品被列入消费税征收之列,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小汽车等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高能耗型的商品等,将征收消费税或调整税率。

  这不仅对一直以来广为人们诟病的“奢侈品消费”风潮有了明确的遏制,也为通过调节消费促进环境保护及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在新的发展起点上,消费税的调整体现了政府的价值取向和执政理念,也代表了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

  近年来,我国高档奢侈品发展迅猛。据统计,我们这个人均国民收入世界排名百位之外的发展中国家,竟成为世界第三大奢侈品消费国。高档奢侈品的大肆消费,极易导致畸形消费习惯和不良社会风气。对高档奢侈品课以重税,有益于合理引导消费,间接通过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平。

  税制是刚性的,具有法律的效力。因此,这次消费税制和税率的调整,对市场的影响是巨大的。迫于资源环境的现实压力,人们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上已达成共识。在各方呼吁之下,公众也对“从我做起”作出了反应,但缺乏约束的“道德自觉”并未使局面有大的改观。如今,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资源浪费型产品课税,用刚性的经济手段引导制约人们的消费行为,可以预见,会对科学、健康的生产消费方式起到推动作用。

  从一个侧面来说,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到以经济手段为主,体现的是政府驾驭市场、管理社会能力的日臻娴熟。而要使消费税这一杠杆发挥更大作用,它的“支点”应当更加灵活。

  此次调整,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消费税调整规模最大的一次。12年间,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当初确定的某些高档消费品,如浴液、洗发水、花露水等护肤护发品,早已成为老百姓的生活必需品。这也告诉我们,消费税必须及时反应国内产业结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的变化。

  用长远的眼光看,消费税在调控经济、保护环境、引导投资等方面的功能还应得到强化;在世贸规则下,甚至可以成为一种增加产业竞争力的国家措施。

  在这个意义上,即将进行的消费税调整,还仅仅是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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