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政策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2004年以来,随着我国出口退税率的不断下调,对出口企业而言,同一项出口业务,因企业材料采购采用不同的结算方式,企业的出口退税额和核算利润均不相同,我们的退税政策左右了企业的利润。税收干涉了经济,出现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以下举例说明:甲企业2004年出口收入100万元人民币,采用一般贸易或国内采购材料50万元,进项税额8.5万元,其他费用20万元。征税率17%,退税率13%.出口后进项税转出4万元记入成本,当年退税4.5万元,核算利润26万元。
乙企业2004年在出口额等方面与甲企业均相同的情况下,只是购进材料时采用进料加工的形式进料,出口后企业进项税转出2万元,若国内采购有充足的进项税额,则当年退税6.5万元,核算利润28万元。
丙企业2004年在出口额等方面与甲企业均相同的情况下,购进材料采用来料加工的形式,当年不退税。核算利润30万元。
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其实都是保税状态的进口,只是一个付款,一个不付款,结算方式不同。两个相比最终企业的利润就不相同。进料加工和一般贸易进口,两者都付款,只是一个保税,一个不保税,企业退税和利润都不同。相比之下采用一般贸易进口或国内采购材料的企业,对比上述俩企业吃亏更多。
总结一下,目前许多聪明的企业为了应对退税政策的变化,多采用进料或来料的方式进行采购,以求达到提高利润多退税的目的。尽量回避国内贸易或一般贸易进口。税收的目的,理论上讲一方面是为了财政收入,另一方面是公平税负。目前的退税政策不利于企业采购国内物资,影响了企业利润。同样的生产状态产生了不同的退税和利润,这样的退税政策是否值得我们思考与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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