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强征二手房转让个税进入倒计时

来源: 编辑: 2006/07/31 13:41:10 字体:

  7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108号文)突然现身,由此,争议长达12年之久的二手房个税终下“强征令”。宣布从8月1日起,各地税局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强制性征收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

  之后,国税总局又发布《进一步明确个人转让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此次不是出台新政策,只是对原有规定的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是要加强征管。

  市场人士连夜热议,投资客彻夜不眠,一些地方的房地产交易大厅出现千人过户的疯狂场面。不少人士表示,个税强征后二手房交易可能缩水50%.但是两种免税类型以及房产持有时间计算方式的改变,也给市场开出了稍显宽松的通道。是投资,是观望,且看本期解读!

  新政要点:

  二手房交易过户前必须完税。

  在房产交易场所设置税收征收窗口,转让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要与转让过程中应缴纳的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同时办理。这就是说,如果不缴纳二手房转让个税的话,即使契税、营业税等其他税完全缴纳也不能拿到房产证。

  权威解释:

  两类二手房可免征个税。

  一、个人转让自用房5年,只要房产证的时间满足5年期限就可以免征。因此可以说,强征个税只是针对5年以内的二手房转让。

  二、5年内的二手房交易,只要在一年内重新购房的,也可免征或退回个税。既可以先买新房后卖旧房,也可以先卖旧房后买新房。只要买卖时间在一年内,都可以享受政策优惠。其中,先卖房的情况,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

  个税计算方法

  1、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

  应纳税所得额=售房款-住房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合理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2、已购公房产权人补交出让金后变为可售商品房

  应纳税所得额=销售额-住房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3、个人从市场上购买已购公房按规定补交出让金后变为可售商品房

  应纳税所得额=销售额-购买价款-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4、个人从市场上购买的其他商品房 应纳税所得额=销售额-购买价款-合理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税务总局重申:二手房转让不对购房成本征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界定二手房征税新标准有4条规定

  解读:

  严征个税“靴子”落地 二手房市场走向何方

  国税总局日前下发的108号文,从不同角度“点击”了二手房转让个税征缴的各种要素,似乎撒下了一张疏而不漏的大网。规定之细,显现出国家要严格征管二手房个税的决心。

  市场人士连夜热议,投资客将度过一个不眠之夜。不少人士表示,个税强征后二手房交易可能缩水50%.但是两种免税类型以及房产持有时间计算方式的改变,也给市场开出了稍显宽松的通道。

  二手房转让强征个税 将导致二手房涨价

  信一天市场部负责人认为,受今年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北京上半年二手房成交量增速放缓,成交量同比增长12.2%,其中房源量增长速度与去年同期相比降低了50.3%,购房客户量增速同比降低了35.6%。个税政策的实施将使二手房市场提前过冬,可以预测,自8月1日开始,北京市二手房总体挂牌销售量、客户需求量将再次得到抑制,二手房市场将重新进入观望状态。

  强征个税将沉重打击炒房 不会毁灭二手房市场

  “这对二手房交易的打击是必然的。”多位房地产经纪公司均表示,但一些购房人则认为,此举将沉重打击炒房行为,对平抑房价非常有帮助。

  “中央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政策逻辑非常清晰。”我爱我家副总经理胡景晖表示,强征个税可以削弱炒房者集团,但是并没有增加二手房源。因此,政府下一步应该出台相关政策扶持二手房市场发展。“只有二手房市场健康有序,对整个楼市才有利。”

  房地产调控:政策频出手 显效待时日

  今年以来,房地产新政频频出台,先是明确二手房转让需缴纳营业税,接着是国六条,紧随其后是九部委联合出台的政策,房地产市场受到强烈的震动,而每次二手房市场都被推在风口浪尖。

  二手房转让强制征个税 赢利部分按20%税率缴纳

  6月1日出台了营业税新政,营业税及其附加税率有5.5%,现在又出个税新政,税率高达20%,这使他不得不重新考虑转手二手房的计划。他决定把出售自己房子的计划再搁置2年,等凑够5年大限再说。“一下损失这么多钱,不值得,还是等等吧”。

  应对:

  强征二手房转让个税进入倒计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108号文)突然现身,并将于8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争议长达12年之久的二手房个税终下“强征令”,前段时间议论纷纷的强征个税问题似乎在瞬间画上了句话。由于二手房个税“隐性”存在了十几年,几番“狼来了”也未引起市场的广泛关注,因此,此次国税总局下发“108号文”颇让人感到突然。

  强征个税大限逼近 二手房市场掀起过户狂潮

  强征个税大限逼近,一些地方的房地产交易大厅再现千人过户的疯狂场面。一位权威人士透露,上海、北京等地的相关细则已经浮出水面,基本会严格按照国税总局的要求执行,强征的可能性很大。

  揭开炒楼众生相面纱:没有25%的利润就不干

  在普通老百姓眼里,地产商已经像1993—1994年时一样成了恶徒,炒家却又成了房地产业界人士眼中的臭老鼠,但遗憾的是,有像任志强之流的地产大腕能奋起还击,却从来没有人去了解那些投资客的真实心态,他们对楼市到底持何态度?是否单单是他们成为房价上涨的罪魁祸首?南都从深圳六大片区精选了6个投资客,以图逼近事实真相。为保护受访者隐私,采访对象姓名皆为化名。

  新政全额征营业税 炒二手房3年涨一成没钱可赚

  新政推出后,即使不贷款投资二手房,三年内房价上涨如不超过一成,也根本没得赚。这是记者今天上午通过算账了解到的。而北京市二手房价过去三年的涨幅也不过8%.

  2006年5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对现行二手房转让环节的营业税政策进行了调整。从今年6月1日起,现在执行的“个人对外销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中的“2年”改为“5年”。

  该政策一出,不仅立即给了京城二手房市场的交易量“当头一棒”,也将使未来的二手房市场呈现“区域差异化”。

  二手房“税改”是把双刃剑

  是否应考虑将“5年”的时间起点从“产权证时间”调整为“购房签约时间”。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从购买新房到获取房产证,一般时间跨度为2到5年,如果营业税征收时间按获取产权的时间来认定的话,有可能使实际购房10年内的商品房都面临征收营业税的问题,由此必将限制很大一部分二手商品房房源的入市。因此,从房源释放来说,应该将“产权证时间”调整为“购房签约时间”,这样既打击投机炒作行为又能促进合理的二手商品房房源的释放和入市流通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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