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详解房税新政 拆迁安置房也要交个税

来源: 编辑: 2006/08/14 11:54:52 字体:

  南京二手房交易征个税的具体办法前两天出台后,很多读者向本报热线发来短信,详细咨询政策。至昨天中午为止,本报共收到数十条手机短信,记者择取其中较典型的问题请地税部门人士作了解答。

  拆迁安置房也要交个税

  问:南京市二手房个税申报是否能像北京那样,由卖房人决定以按转让收入额的1%交个税,而不按增值部分的20%交税?

  「答」:无法提供原先购房发票等凭证的,可不按增值部分的20%交税,否则就要按增值部分的20%交税。

  问:郊区大房换城区小房,总价超过或不超过原价,该如何计征个税?

  「答」:超过原先住房价格的部分要征收个税,否则不交,是否征收个税只按房价计算,与房屋面积大小无关。

  问:我家是拆迁安置房,1999年底入住的,但是房产证2003年10月才领,请问这种情况还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要。南京目前类似情况的住房很多,但由于相关部门还未出台更细化的规定,因此只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要求统一来办,即“个人惟一自住房住满5年”的时间计算以房产证办理时间为准。建议再等一等交易。

  “赠送”免个税其实不划算

  问:我把自己的商品房卖给妹妹,需要交个税吗?交多少?

  「答」:如果不是家庭惟一住房和住满5年以上的,就要交税。价格高于原值,须按增值部分的20%交税;如不能提供原来的房价凭证,就按转让收入额1%交税。

  问:规定中是否明确任何住宅用房包括高档房都交1%的个税?

  「答」:只要是南京的住房,无论面积大小,只要是不能提供原值凭据的,个税征收标准都按1%.问:我和父母同住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房产证是父亲的,他想过户给我,请问要交多少钱?这是我们惟一的房子!

  「答」:如果是以赠送或继承的方式过户,可免个税,但今后再转让时原值将以“0”计算,税务部门认定转让所得将是“100%净所得”,计征20%个税;如果是以“卖”的方式转让,并且房产证办理时间不满5年,就不能免个税。

  外地户口惟一住房不交税

  问:我是外地户口,于2001年在南京购买房屋。满5年后我要卖这个房子(惟一的房子),要交个税吗?

  「答」:不要交个税,无论本地户口还是外地户口都一样。

  问:原始凭证指的是什么?

  「答」:购房发票、协议、合同等。

  问:2004年7月购得一套62平方米的住宅,后于2005年9月购得一套110平方米的期房,今年9月底才能拿到房子,若卖掉第一套房子要不要交个税,多少?

  「答」:要交个税,已超过“1年内”改善居住条件卖小买大的这一时间规定,按第一套房增值部分的20%交税。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不交个税

  问:自家危房翻建成三间三层共四套计380平方米,一个总的产权证,现想卖其中三小套,请问需要交个税吗?

  「答」:如不是住满5年的“家庭惟一住房”,就要交。

  问:“已购公有住房”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是什么?

  「答」: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是与级别、工龄等挂钩,是否交税或交多少与之无关。

  问:我与前夫于2002年协议离婚,房子归我,但一直没过户,请问现在过户要交个税和营业税吗?

  「答」: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不须交个税和营业税。

  公房标准面积按经适房价格计算

  「问」:“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是何意?

  「答」:由于公有住房价格包含对购房人的补贴,购买时价格都很低,因此税务机关在计算房价时以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来套算,即将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乘以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再加上超过标准面积部分的房价,作为原购公有住房的价格。

  「问」:家有房改房2套,其实当时房改是按一套算的,因为享受的总面积未变。现在想卖出一套,并且又买了大房子,价格超过卖出旧房的房价,请问我所卖的房要如何交个税?房产证是2000年的。

  「答」:不管原来有几套房,只要是卖旧房、买新房,并且新房房产证日期与旧房过户日期在1年之内,就可免征部分个税,即新房房价减去卖旧房所得超过旧房价格增值的部分免征个税。

  拆迁安置房个税以协议日期为准

  「问」:我家现在拆迁了,是货币分配,现在买下了一套别人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过户要交哪些税?

  「答」:营业税以房产证日期为准,但个税以拆迁安置协议日期为准,应该说比“以房产证日期为准”要更合理更人性化。

  「问」:我的房改房有75平方米,太小。去年我卖掉后买了一套大的,但卖房改房的手续还没有办完,合同早就签了,请问这种情况属“一年之内”吗?

  「答」:购房合同生效时间、房产证日期和购房收据日期都可以作为计算是否为“一年之内以小换大”的凭据,具体选哪个由房主自己定。

  在不同城市有房不算“惟一”

  「问」:我2001年买了套住房,房产证上我是所有人,儿子是共有人,现在外地又买了套住房,房产证上写的和上次一样,现想卖出一套,请问要不要交个税?「答」:要。因为不是“惟一住房”,按政策规定,只有在“国内有惟一住房”的才可以免交个税。

  「问」:我们是国家修路时的拆迁户,拆迁以前一家七口住私房,产权是我母亲的。拆迁后分得三套住房,由于国家不容许改变产权,故产权均是我母亲的,现在均超过五年,现在有两套房要过户给我们两兄弟(均是我们在住的惟一住房),要交个税吗?

  「答」:要。因为产权均是母亲的,而母亲有三套住房,不是只有“惟一住房”。

  商用房自建房税率也是20%

  「问」:请问商业用房出售要交多少个税?「答」:按转让所得征收,即只对买卖差价征个税,税率标准为20%.「问」:我购买的房子是二手商铺,现有该房的契税完税凭证和购房合同,可否算原始凭证?该交哪些税?

  「答」:二手商铺再转让交税时要带上契税完税凭证、购房合同和房产证,这些都是原始凭证,营业税、个税、契税都要交。

  「问」:我是郊县的,我有一套自己盖的房子,是1998年盖的,现在打算以126000元出手,请问该如何计征个税?

  「答」:如果能提供自建成本,就按转让价格与自建成本差额的20%征税;否则按转让价格的1%征税。

  产权证上加名字不用交税

  「问」:单位房改房的产权证名是我先生的,马上准备换证,我的名字是否可在新证上添补?

  「答」:可以,但不需要交税。因为这种行为属于房屋赠予,不是买卖。

  「问」:我和妻名下各有一处房产,现已离婚,户口未迁,我想卖房,是惟一住房,免税吗?

  「答」:免个税,条件是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生活用房。

  假承诺“惟一住房”要处罚

  「问」:我们老两口和两儿子、媳妇、孙女7人住在1991年拆迁买的76平方米套房,太挤了,大儿子2003年买房搬出去住了,我们和二儿子住的原有一套可否算“惟一住房”?

  「答」:关键是看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如果大儿子的房子上也有你们的名字,就不算。否则,你们现在住的房子可以算“惟一住房”。

  「问」:怎样才能证明是惟一住房,是否需要从物业公司、居民委员会开证明?

  「答」:不需要,只须到产权交易中心窗口签惟一住房承诺书就可。但如果弄虚作假,将被处以所逃税款的0.5到5倍罚款。

  住房买卖个税由卖方交纳

  「问」:我去年12月份买了一套二手按揭房,想过户,请问房税是买卖方哪一方交?要交多少税?

  「答」:卖方。营业税按5.55%征收,个税按房价增值部分的20%或者原值的1%征收。

  「问」:我的房子是2006年的拆迁房,现在家里要还债,生活很困难,想把房子卖掉来维持生活,我这种情况要交税吗?

  「答」:要,营业税按5.55%征收,个税按房价增值部分20%或者原值的1%征收。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