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机税控相关税收政策解读

来源: 编辑: 2006/09/27 18:14:44 字体:

  税控系统可以说是金税工程的“咽喉要道”。对加油站税控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监督和保障税源的控制,约束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的不法行为,防范加油站不法经营操作的发生,国家税务总局为了鼓励加油站税控的安装,曾经发布过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的有关优惠政策。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税函[2006]829号,文件,对加油站税控的初试化升级的问题进行了明确。

  一、加油站安装税控的相关优惠

  进一步做好加油站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工作,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2]15号) 中规定:

  (一)、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加油站外购税控加油机和税控装置,可凭购进税控装置和税控加油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计入该企业当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加油站,2002年3月1日前外购税控加油机及税控装置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凭外购上述货物的普通发票,按照该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二)、加油机税控装置和税控加油机购置费用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其按规定提取的折旧额可在企业计算缴纳所得税前扣除;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可在税前一次性扣除。

  二、加油机税控初始化升级的相关规定

  1、加油机税控初始化管理系统的升级加油机税控初始化管理系统将从1.1版升级为1.2版,1.2版在1.1版的基础上重点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解决了税控加油机两种税控芯片兼容的问题,本次升级统一了IC卡的数据报送格式,避免了使用两种不同数据格式的IC卡进行数据报送。二是解决了加油站超过40条数据不能报送的问题,升级后加油站可采用多张IC卡进行数据报送。请各单位登录总局技术支持网站(网址:)软件库中下载加油机税控初始化管理系统1.2版并于2006年11月30日前完成升级工作。在软件升级和使用过程中,各单位可向湖南省技术支持分中心请求技术支持,技术支持电话:0731-5553667.

  2、税务机关主动式读卡器的升级加油机税控初始化管理系统升级后,税务机关的加油机主动式读卡器应作相应升级。

  (一)总局将统一组织对税务机关使用的福建实达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的主动式读卡器进行升级,请各地税务机关登录总局技术支持网站(网址:)软件库中下载升级程序包和升级操作说明文档。

  (二)北京中钞同方智能卡有限公司、长沙苏博泰克数据有限公司和北京泰利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的主动式读卡器因不具备升级功能,将不作升级。

  (三)税务机关如需个别更新主动式读卡器,可向通过有关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的加油机读卡器和IC卡供货商购置,购置费用自行解决。供货商企业名单见《加油机读卡器和IC卡供货商及联系方式》(见附件)。请于2006年11月30日前完成读卡器升级工作。

  3、税务机关被动式读卡器和IC卡的配置税务机关原配置的被动式读卡器和IC卡不需要升级,可继续使用。税务机关如需个别更新被动式读卡器和IC卡,可向通过有关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的加油机读卡器和IC卡供货商购置,购置费用自行解决。

  4、对加油站的有关要求根据《通知》要求,加油站应配备主动式读卡器和IC卡。加油站可根据《加油机读卡器和IC卡供货商及联系方式》自行选择购买。如加油站已配置了主动式读卡器,应作升级,税务机关可协助读卡器生产单位或服务单位开展升级。升级工作要在2006年12月31日前完成。

  5、读卡器和IC卡价格读卡器和IC卡的价格按《国家计委关于税控加油机监控微处理器及读卡机具销售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0〕1162号)执行。

  税控收款机实质上就是一种“电子发票”。通过税控收款机开具的“电子发票”是通过程序防伪的,不仅可以防止“大头小尾”开票,而且数据不可更改,又可查询核对。它挤压了假发票的生存空间,还可以利用采集到的电子数据与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进行核对,从而有效地减少税收流失。与此同时,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在维护市场秩序、提高税源真实性的基础上,还有助于推动整个社会诚信度的提高。此外,在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工作中,我们还将引入激励机制,鼓励消费者索要发票。这样,既可以促使纳税人开具发票,又能保证纳税人与商家发生纠纷时有凭有据,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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