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超12万如何办理个税申报 专家为您详解
在进入2007年大家忙着辞旧迎新的同时,年收入超过12万的人又多了一项新的任务,准备进行个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1月1日起,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阶层必须单独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首次申报时间为1月1日至3月31日。
据烟台地税部门对实际控管的重点纳税人调研显示,我市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主要分布在金融保险、电力电信、房地产业、建筑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和部分个体工商户,粗略统计约有3000人左右。
哪些人需要自行申报?怎样自行申报?年所得12万包括哪些内容?那些又不计算在年所得中?本报邀请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二科科长高晓军对个税新规进行了解读。
哪些人须申报?
答:凡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按照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所得12万元指哪些收入?
答:《办法》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以下一项或数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哪些所得可以不计算在年所得中?
答:在计算12万元年所得时,对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免税所得以及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有关所得,可以不计算在年所得中。主要包括以下三项:(一)免税所得,即: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即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二)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三)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申报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答:主要申报个人基础信息和收入纳税信息: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职业、任职受雇单位、经常居住地、中国境内有效联系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如果是外籍人员,除上述内容外,还需填报国籍、抵华日期等信息;收入信息包括申报各项所得的年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税额、应补(退)税额。
具体在哪些地方申报?
答: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不能按时申报怎么办?
答:申报具体日期是1月1日———3月31日。纳税人如果不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需要延期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通过什么方式进行申报?
答: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确定2007年度全市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方式主要采取以下三种:一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上门申报);二是通过代理机构向税务机关申报(代理申报);三是通过邮政部门向税务机关申报(邮寄申报)。其中在这三种申报方式中要以上门申报为主,辅之以代理申报和邮寄申报。2007年度暂不实行网上申报方式。
税务部门采取哪些措施应对?
答:把专门的纳税申报表摆放在办税服务厅显眼位置,以方便纳税人领取并填写申报表。设置专门接受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申报窗口,还设有专门受理申报补退税的窗口;申报专门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纳税人的申报情况,对需要补缴税款的,所补缴的税款暂通过现行征管方式进行征收,并按其补缴税款数额开具完税凭证。对需要退税、抵税的,按照相关工作流程为纳税人办理退库、抵库手续。申报专门窗口工作人员依法为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信息保密;纳税服务中心征收科对已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按照省局提供的台帐格式,建立纳税档案,并以此作为统计汇总的依据,每半个月向市局所得税科报送受理的自行纳税申报人数、申报数额、补退税等相关数据以及受理纳税申报的具体情况;按照省局统一安排,征收科应安排专人于1月20日、27日、3月17日、24日、31日实行办税服务厅值班制度及延时服务制度,接受纳税申报和有关咨询。
未办理申报要负哪些法律责任?
答:是的,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如何计算年所得?
答:1、劳务报酬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计算。
举例:一名法律学院教授,利用业余时间在电台法律栏目提供咨询服务,每月一次,每次收入15000元,缴纳营业税等税费1000元。年所得额=15000×12=180000元。
2、稿酬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计算。
举例:某人出版一科技专著50000元,出版社代扣税款5600元;同年出版一文学专著60000元,出版社代扣税款6720元。则其年稿酬所得=50000+60000=110000元。
3、财产租赁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的收入额计算。
举例:小张将个人商铺出租,租期为2006年7月至12月,每月租金3000元,缴纳营业税、房产税等260元。则年所得=3000×6=18000元
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收入额全额计算。
举例:小赵是×市M区A公司(非上市公司)的技术骨干并拥有公司的股份。2006年,小赵除了取得工薪收入外,还取得取得以下收入:取得公司股权分红20000元;2005年以来银行储蓄存款账户孳生利息收入1200元;购买国债,取得利息收入2000元;购买企业债券,取得利息收入1500元;持有某上市公司A股股票,取得股息3000元;一次购买体育彩票,中奖9000元。 则年利息、股息、红得所得=公司公红+储蓄存款利息+企业债券利息+股票分红=20000+1200+1500+3000=25700元。年偶然所得=9000元虽然是免税项目但不是税法中规定的。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计算。
6、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月16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每月3200元)的收入额计算。
7、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
办理时需带哪些证件?
答: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纳税人的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
如何办理邮寄申报和代理申报?
答:邮寄申报的,要使用邮寄专用信封,挂号邮寄。申报以邮政部门挂号信函收据作为申报凭据,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由于申报表填写项目较多,计算复杂,纳税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但要注意: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或其他个人签订委托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协议(合同),并由纳税人承担有关法律责任;纳税人委托其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义务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的,应将其纳税年度内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以外的其他所得项目、所得额、税额等,告知扣缴义务人,由扣缴义务人将纳税人的各项所得合并后进行申报;纳税人委托其他个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的,应将其纳税年度内各项所得项目、所得额、税额等告知受托人,由受托人汇总各项所得后进行申报;税务机关受理扣缴义务人或其他个人代为办理的自行申报时,应审核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或其他个人签订的委托申报协议,凡不能提供委托申报协议的,不得受理其代为办理的自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