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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非税收入管理办法12月1日起实施

2006-11-27 08:45 来源: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出台,自12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彩票资金收入、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严格管理。规定: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执收单位不得当场收取现款。各执收单位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征收,也不得擅自减征、免征或缓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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