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10月30日,市国税局累计征收车辆购置税5575.2万元,完成年计划任务的103.2%,是继2006年9月30日我市车辆购置税征收额首次突破5000万元大关之后,取得的又一成绩。
今年,国税局车购办根据新的《车辆购置税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合理细划,以规范征管为立足点,以服务纳税人为着眼点,及时调整我局车购税业务操作流程。这个局在确保基础数据完整的情况下,删减了传统档案管理中重复的卡、单及手工台账,降低了前台工作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学习先进省、市经验,一次性发放完税证明正、副本,减少了纳税人往返次数,方便了纳税人;明确了职责,更好地体现了岗位间相互衔接、制约、监督的作用,杜绝了职责不明的现象,方便了监督考核。
同时,车购税办税服务厅在接到自治区下发的新的《车辆购置税业务管理规程(试行)》后,及时将有关资料发放到工作人员手中,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学习;工作中,大家相互帮助,相互支持,征税高峰期,主任及时补充业务岗位,后台工作人员主动充实一线,党员充分发挥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实践着一名党员的承诺;针对车购税办税程序的调整,及时修订辅导资料,加强面对面咨询辅导。两年来,车购税办税厅没有出现任何征纳矛盾以及纳税人投诉的现象。
国税局车购办规范的征收程序、严格的征税标准、良好的涉税服务,为超额完成车购税征收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