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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接受职业院校生实习税收可优惠

2006-04-28 12:53 来源: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近日,北京市政府下发文件,要求企业建立接收职业院校生实习制度,对支付实习学生报酬的企业,将给予相应税收优惠。
  文件规定,企业有责任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与学生学习目标相关的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对支付实习学生报酬的企业,给予相应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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